女子1997年銀行存入2萬元定期,27年后看到利息傻眼,法官查明關鍵疑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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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金蘭于 2025/08/11 08:24:32 發(fā)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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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:潮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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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子1997年銀行存入2萬元定期,27年后看到利息傻眼,法官查明關鍵疑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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牛皮紙檔案袋里裝著兩張已經泛黃的“1997年存入”的手工存單。這是66歲的魏阿婆存了27年的養(yǎng)老錢,如今卻成了她和銀行之間難解的官司。
近日,廈門思明法院發(fā)布這樣一起案件。
法官第一次見到魏阿婆時,她手里緊緊攥著那兩張存單。“法官您看,1997年存的2萬塊,按說滾到現(xiàn)在怎么也得翻倍了,可銀行就給了不到5000的利息!”她拿出一張寫滿計算公式的紙,“我算過,要是自動轉存,最少得差兩萬八!”
原來,1997年,魏阿婆在銀行存入定期存款2萬元,銀行開立2張手工存單為憑。直到2024年底,魏阿婆才前往銀行要求支取存款。讓她吃驚的是,銀行工作人員在結算后僅僅支付給她不到5000元利息。
工作人員解釋說:因為存單是早期手工開具的,存單上未標志自動轉存,所以未約定自動轉存的部分按活期計息。
魏阿婆十分生氣地表示,她記得當年存錢時是銀行工作人員告知她“到期不用管,我們會幫你續(xù)上”,這才放心把錢存了進去,從沒聽說還要另外再轉存的,銀行必須補償給她自動轉存應得的利息差。
雙方因此產生糾紛,魏阿婆多次向監(jiān)管部門投訴。雖經調解員多次介入調解,但雙方分歧嚴重,始終未能達成一致意見。魏阿婆無穩(wěn)定收入,眼看著為自己存的養(yǎng)老錢“縮水”,情緒十分激動。她認為,銀行應根據客戶意愿辦理自動轉存業(yè)務,而且其他金融機構在類似情況下通常也會為客戶辦理自動轉存。但在長達27年的時間內,銀行均未辦理也未履行提示、告知義務,嚴重侵害了她的權益。
于是,她將銀行告上法庭,要求銀行賠償按自動轉存應得本息的差額2.8萬元。
可銀行認為,銀行作為公眾機構,其操作必須具備充分的法律及合同依據。由于存單約定的存款期限為一年,并未載明“自動轉存”及相關信息,銀行并無為儲戶辦理自動轉存業(yè)務的法定義務,更沒有提醒辦理的強制性義務。
在廈門金融司法協(xié)同中心的消費者保護工作站里,魏阿婆和銀行法務各執(zhí)一詞?!澳銈冞@是欺負農村老人!”魏阿婆憤憤不平,“別家銀行都自動轉存,就你們不行?”銀行法務則拿出《儲蓄存款條例》,指著“約定優(yōu)先”的條款據理力爭。
法官注意到卷宗里不起眼的取款憑條,上面記載著2024年12月支取時的本息總額是2.4萬余元。這個數(shù)字有點奇怪——既不如銀行所說的按活期計息那么少,可如果按27年持續(xù)轉存應得的利息總額來算,又遠遠不夠。
法官與駐站銀行調解員針對這一疑點進行了深入分析,在與銀行負責人確認核實后終于查明了糾紛的來龍去脈:原來,2003年銀行電腦系統(tǒng)上線時,銀行曾為魏阿婆辦理了定期存單手工轉電子的轉換操作。在1997年至2003年的手工存單期間,銀行都按照定期存款一年期自動轉存的規(guī)則為魏阿婆辦理計息。然而,在2003年將手工存單轉換為電子存單時,工作人員漏了這關鍵一步!在系統(tǒng)里并沒有為魏阿婆辦理自動轉存業(yè)務,因此導致同一筆業(yè)務在手工存單和電子存單階段,存在兩種截然不同計息方式的結果。當駐站銀行調解員向銀行提示這一不合理情況后,銀行法務的態(tài)度發(fā)生了根本性轉變,接下來的調解順暢了許多。
最終,銀行提出以一年期自動轉存總利息收益為限的人文關懷金補償方案,經充分溝通,魏阿婆接受了該方案。簽調解協(xié)議那天,魏阿婆特地從鄉(xiāng)下趕來,顫巍巍地在協(xié)議書上按了紅手印。她向法官表示感謝,并把新打的存單小心翼翼折好,放進了貼身的口袋。
法官說,兩張珍藏27年的手工定期存單,折射出我國金融體系的巨變。這兩張存單,承載的不僅僅是老人的存款,更藏著一個農村老人對安穩(wěn)生活的期盼。當法律條文遇上時代變遷的褶皺,多一份細致,多一點溫度,才能讓每個糾紛都找到最妥當?shù)拇鸢?,找到歷史與現(xiàn)實、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銜接點。來源:海峽導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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